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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自治区评比表彰规定和自治区评比表彰办《关于开展全区机关事务工作评选表彰活动的批复》(宁评组发〔2022〕11号),我区经层层推荐、认真审核,确定了全区机关事务工作10个先进集体和20名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具体名单如下:

  全区机关事务工作先进集体正式推荐对象10名

  1.银川市

  (1)西夏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贺兰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2.石嘴山市

  (3)石嘴山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3.吴忠市

  (4)盐池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4.固原市

  (5)固原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6)彭阳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5.中卫市

  (7)中宁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6.区直单位

  (8)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机关服务中心

  (9)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机关服务中心

  (10)自治区党校(宁夏行政学院)生活服务中心

  全区机关事务工作先进个人正式荐对象20名

  1.银川市

  (1)赵永清  银川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车辆管理科科长

  (2)王泽深  金凤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3)金 波  灵武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4)赵 涛  永宁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2.石嘴山市

  (5)李学忠  惠农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技师

  (6)何光顺  平罗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八级职员

  3.吴忠市

  (7)杨继森  吴忠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房产管理科科长

  (8)王君华  红寺堡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九级职员

  (9)栗 涛  青铜峡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4.固原市

  (10)张文渊  原州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九级职员

  (11)刘耀斌  隆德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九级职员

  (12)冶 涛  泾源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

  (13)祁 瑞  西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

  5.中卫市

  (14)李其国  中卫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车辆管理科科长

  (15)郭亚斌  海原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6.区直单位

  (16)李 喆  自治区人大办公厅机关服务中心生活服务科副科长

  (17)李建平  自治区政协办公厅机关服务中心车辆管理科科长

  (18)李晓蕊  自治区人民政府机关幼儿园园长

  (19)薛 斌  自治区科技厅机关服务中心技师

  (20)马丽萍  自治区司法厅装备财务保障处副处长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1月12日至1月18日)。公示期间,如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或问题线索,可采取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反映情况。为便于调查核实,举报人在反映问题时要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以单位名义反馈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若举报的问题调查属实并影响推荐,将取消被举报对象的表彰资格。

  公示反映情况联系方式

  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党委(人事与老干部处)

  联系电话:(0951)6363045、6363047

  传真号码:(0951)6363016

  电子邮箱:nxjgrs@163.com

  通信地址:银川市兴庆区解放西街361号

  邮政编码:750001

  

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3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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