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评比表彰规定和自治区评比表彰办《关于开展全区机关事务工作评选表彰活动的批复》(宁评组发〔2022〕11号),我区经层层推荐、认真审核,确定了全区机关事务工作10个先进集体和20名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具体名单如下:
全区机关事务工作先进集体正式推荐对象10名
1.银川市
(1)西夏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贺兰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2.石嘴山市
(3)石嘴山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3.吴忠市
(4)盐池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4.固原市
(5)固原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6)彭阳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5.中卫市
(7)中宁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6.区直单位
(8)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机关服务中心
(9)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机关服务中心
(10)自治区党校(宁夏行政学院)生活服务中心
全区机关事务工作先进个人正式推荐对象20名
1.银川市
(1)赵永清 银川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车辆管理科科长
(2)王泽深 金凤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3)金 波 灵武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4)赵 涛 永宁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2.石嘴山市
(5)李学忠 惠农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技师
(6)何光顺 平罗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八级职员
3.吴忠市
(7)杨继森 吴忠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房产管理科科长
(8)王君华 红寺堡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九级职员
(9)栗 涛 青铜峡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4.固原市
(10)张文渊 原州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九级职员
(11)刘耀斌 隆德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九级职员
(12)冶 涛 泾源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
(13)祁 瑞 西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
5.中卫市
(14)李其国 中卫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车辆管理科科长
(15)郭亚斌 海原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6.区直单位
(16)李 喆 自治区人大办公厅机关服务中心生活服务科副科长
(17)李建平 自治区政协办公厅机关服务中心车辆管理科科长
(18)李晓蕊 自治区人民政府机关幼儿园园长
(19)薛 斌 自治区科技厅机关服务中心技师
(20)马丽萍 自治区司法厅装备财务保障处副处长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1月12日至1月18日)。公示期间,如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或问题线索,可采取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反映情况。为便于调查核实,举报人在反映问题时要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以单位名义反馈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若举报的问题调查属实并影响推荐,将取消被举报对象的表彰资格。
公示反映情况联系方式:
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党委(人事与老干部处)
联系电话:(0951)6363045、6363047
传真号码:(0951)6363016
电子邮箱:nxjgrs@163.com
通信地址:银川市兴庆区解放西街361号
邮政编码:750001
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