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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公安部下发《关于全国公安机关建设应用成效突出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有关情况的通报》,在全国各地择优申报的基础上,经层层评审确定全国66个单位为全国公安机关建设应用成效突出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其中,盐池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作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唯一的县级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因亮点特色突出、示范引领作用明显,被确定为全国公安机关建设应用成效突出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名单,受到了公安部通报表扬。






近年来,盐池县公安局深入贯彻落实公安部《关于进一步推动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提质增效的意见》和全区公安局处长会议、吴忠市公安工作会议精神,将推进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应用作为 “一把手”工程,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着力打造“一站式”“智能化”“合成化”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通过规范运行、深挖效能,全力服务打击犯罪、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跨越式发展。自202112月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完工并正式运行以来,依托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办理各类案件413起,入区审理违法犯罪嫌疑人371人次,远程会见123人次,实现了各类案件办理“零差错”,执法安全事故“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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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盐池县公安局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全国公安机关建设应用成效突出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荣誉称号为指引,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更加注重规范运行与机制建设并重,精准指导与服务保障同步,做到执法效能“显得出”,公平正义“看得见”,努力打造全区具有原创性、示范性、引领性的规范执法新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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