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双减”工作协调推进小组办公室关于组建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队伍的通知》,经各市、县(区)推荐和严格审核,形成了自治区首届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拟聘任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3月28日至4月5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联系方式。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于4月5日前通过邮件发至自治区教育厅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处。

联系电话:0951—5559348

电子邮箱:nxjyjg@163.com

 

自治区“双减”工作协调推进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28日

自治区首届校外培训社会监督员

拟聘任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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