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全社会自觉抵制酒驾醉驾的良好氛围,加强对酒驾醉驾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舆论监督和警示教育,按照宁夏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下发的《全区“零酒驾”创建活动工作方案》要求,确定了2021年度全区第七批创建“零酒驾”单位,公示如下:

银川市

1.永宁县胜利乡人民政府

2.永宁县消防大队

3.灵武市朔方社区

4.宁夏天豹交运集团公司

5.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卫部

石嘴山市

1.大武口区供电局

2.石嘴山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惠农大队)

3.国家税务总局平罗税务局黄渠桥分局

4.宁夏晟泰运输有限公司

5.宁夏慧融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6.惠农区燕子墩乡蛟龙口村

7.宁夏正誉物流有限公司

8.石嘴山凯源驾校

吴忠市

1.同心县应急管理局

2.青铜峡市应急管理局

3.盐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吴忠市荣瑞校车服务有限公司

5.宁夏南原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6.宁夏南原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太阳山公交分公司

固原市

1.固原市生态环境保护局隆德分局

2.三营镇三营卫生院

3.西吉县第七中学

4.中国石油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固原石油分公司

中卫市

1.中卫市沙坡头区水利枢纽有限公司

2.宁夏逸顺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3.海原县海城镇西湖社区

公示时间为2022年1月4日至1月7日(4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以上单位发生酒驾醉驾事故的取消创建资格,举报电话为0951-5688979。

希望创建单位以点带面、辐射带动起到示范引领作用,营造全社会自觉抵制酒驾氛围,提升文明交通素质和共建共治交通安全水平,并欢迎广大群众积极监督并参与创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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