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池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通告(第9号)




元旦、春节期间,外地来(返)盐人员增多,人流、物流量增大,为巩固我县疫情防控成果,保护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现就做好近期疫情防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快速报备个人信息

所有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设区市(直辖市为县区),或有本土病例的设区市来(返)盐人员,以及境外来(返)盐人员,应提前2天向目的地村(社区)、工作单位报告,自觉配合落实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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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坚持非必要不出行

密切关注官方发布疫情权威信息、国内疫情动态和中高风险地区变化,“两节”期间,“非必要不离宁”,提倡就地过年,严格限制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区),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区)。确需异地流动的,提前做好行程规划,并咨询确认目的地疫情防控政策。所有省外来(返)盐人员,要按照“应检尽检”“愿检尽检”原则,及时进行核酸检测。



三、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

坚持“能线上不线下”“非必要不举办”“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控各种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一律严格报备审批。严控庙会、大型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活动,减少农村集市规模和频次,控制人流量,落实防控措施。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尽可能缩小活动规模,自行举办5桌以上的宴会等聚餐活动,需向属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报备,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规定。不邀约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区)来(返)盐人员聚会聚餐。外省区人员参加聚集性活动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提倡使用微信、视频、电话等非接触拜年。弘扬节约风尚,家庭聚餐聚会等不超过10人。各类酒店、餐厅、农家乐等要健全疫情防控方案及应急预案,并严格执行。



四、严格管控公共场所
图书馆、博物馆、影剧院、体育馆、酒吧、KTV、麻将馆、棋牌室、洗浴中心、足浴场所、网吧等公共服务场所(接待人员不超过核定人数的75%),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酒店宾馆、餐饮服务等经营场所,殡仪馆、养老院、福利院等特殊场所,均要严格落实测体温、查双码、戴口罩、一米线、通风、消毒、工作人员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执行不到位的,一律停业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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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合理安排返乡返岗

各用工企业要科学安排生产,引导务工人员就地过节,对确需返乡返岗的进行错峰安排,避免人员大规模集中流动。返盐人员较多的企业在返程前应申报进行健康评估。务工人员在返乡返岗行程中要始终做好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并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盐后严格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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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强化监测预警

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民营医院、个体诊所、村卫生室一律禁止接诊具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的患者,并按程序进行追踪、转诊。药店对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素“四大类”药品的人员一律严格实施实名登记、信息报告制度。从事冷链、药店、交通运输、快递物流、餐饮服务、医疗服务、养老服务的工作人员以及其它各类公共服务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频次主动进行核酸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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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慎购进口食品

各类经营单位停止从境外进口瓜果蔬菜、停止从境外进口海鲜产品、停止从境外进口牛羊肉制品。广大群众置办年货时,不购买来源不明的进口冷冻食品和进口水果,不从中高风险地区网购、海淘物品。接收快递包裹时,加强个人防护并对包裹和物品进行消毒,处置完后立即洗手和消毒。



八、尽快接种疫苗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的有效措施,特别是老年人群和适龄儿童,应尽快完成全程疫苗接种,构筑全民免疫屏障。已完成第二剂疫苗接种6个月以上的,请尽快接种新冠疫苗第三针,以便产生更好免疫保护效果。



九、加强自我防护

非必要不到人群密集场所,不扎堆、不聚集、不握手、少出门、多通风,坚持勤洗手、分餐制、用公筷,做好家庭环境清洁和垃圾处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和良好卫生习惯。进出公共场所及人员密集封闭场所,主动配合规范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查验双码等防控措施。持续关注自己和家人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不适症状,应全程佩戴口罩就近前往发热门诊就诊,主动、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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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落实个人防控责任

广大居民要密切关注官方公布的疫情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积极配合执行疫情防控政策。因瞒报虚报或未按规定落实防控措施引发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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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池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2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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