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届全国青年文明号拟命名集体公示
青年文明号活动是由共青团中央联合22家全国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成员单位共同开展的一项具有群众性、实践性、品牌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自1994年启动至今,已成为推动行业发展、促进青年成长、弘扬文明风尚的一面青春旗帜。
2023年3月,全国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启动了第21届全国青年文明号推荐工作,经逐级推荐、择优遴选、严格把关和集中评审,确定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等1935个集体为第21届全国青年文明号拟命名集体。其中,盐池县2家单位国家税务总局盐池县税务局大水坑税务所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盐池县博物馆讲解员团队被确定为第21届全国青年文明号拟命名集体。
为确保评选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现将第21届全国青年文明号拟命名集体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7月3日至7日。公示期间,如对候选集体持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反映情况。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实名及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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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2023年7月3日
拟命名集体名单
与各行业系统联合开展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