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池县医疗保障局紧紧围绕脱贫攻坚“基本医疗有保障”的目标任务,紧盯“两不愁、三保障”标准,“五项举措”,推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努力让所有农村居民看得起病、方便看病。

拧紧压实责任链条。按照区市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各项决策部署,及时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有关精神,安排部署医疗保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细化工作任务、建立工作台账、落实工作责任、精准落实工作,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基础更加牢固。

盯紧抓实参保缴费。始终把参保扩面工作作为首要任务,紧紧围绕医疗保障全面覆盖的总体目标,坚持关口前移、强化源头管控、加强部门协作、广泛深入宣传、全面培训督导,截止12月23日,我县城乡居民2022年度参保缴费137050人,完成拟下达任务的96.378%,其中已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四类特殊人群32691人全部参保,参保率100%。人人享有医疗保障的目标基本实现,人民群众幸福指数显著提升。

精准落实医疗保障。统筹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综合梯次减负功能,使已脱贫患者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不低于90%,自费不超过10%且年度内累计个人自付不超过5000元。同时降低贫困患者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由9500元下调至3000元,对贫困患者大病保险报销比例在普惠性的基础上再提高2-5个百分点,多重医疗保障政策切实减轻贫困群众就医负担。

防范因病致贫返贫。完善了门诊肾透析患者及特困供养人员医疗救助政策,出台了《盐池县关于建立“四重”医疗保障体系防止因病致(返)贫的实施方案》,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慈善救助四重保障制度,有效防止因病致(返)贫。对县域内首次住院金额报销后个人支付部分超过14000元人群进行全面筛查,并将人员按其户籍所在地进行梳理,及时与乡村振兴局、各乡镇(街道办)共同进行信息监测,为相关部门落实各类救助提供数据支撑。

全面优化经办服务。一方面已脱贫患者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享受免收押金政策,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在区内异地就医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兜底保障“一站式”结算。另一方面结合参保缴费和医保信息平台改造工作,建立经办人员“延时服务”工作模式,实行周一至周五延迟下班、周末全天值班,做好新医保信息平台上线问题应急处理工作,最大限度方便参保人就医结算,确保群众医保业务顺利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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