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全国妇联表彰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中,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综治督导处(专项行动办公室)等16个单位被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王承恩等15名同志被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近年来,宁夏妇联发挥妇联组织“联”字优势,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加强与政法委、公检法司、民政、人社、农业农村、信访等部门沟通、协作,多部门联合联动,共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以家庭平安促进社会平安,以家庭和谐促进社会和谐。

一是抓源头,优化妇女维权顶层设计。2018年7月,推动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在全国第一个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妇女维权工作意见》。2019年9月,推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妇女权益保障条例》,其中鼓励实行夫妻共同育儿假在全国尚属首创,国内区内30多家主流媒体争先报道。联合相关部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宁夏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护工作的意见》《关于建立推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的合作机制》《关于建立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取证、救助工作机制的意见》《关于落实<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的实施细则》等多个政策性文件,成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有力武器和坚强保障。二是抓联动,更广领域构筑维权网络。不断加强与多部门的联通联动,共同建立了家暴案件投诉站、家暴庇护中心、家暴损伤鉴定中心、妇女维权合议庭、妇女法律援助中心、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乡镇妇女维权服务站、村居妇女之家维权工作站,构建了法治宣传、信访接待、婚姻调解、法律援助、心理疏导、困难救助“六位一体”的妇女维权工作模式,为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提供有力保障。宁夏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2019年、2020年连续两年在全国考核中获得满分。三是抓服务,全面提升妇女维权能力。加强各级妇女儿童维权服务中心和12338妇女维权热线服务质量,成为普法的主阵地。在律师事务所建立自治区、市、县三级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站76个,为妇女群众免费代理文书、解疑答惑。实施中国妇女法律援助项目资金97.6万元,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98件,帮助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2579.97万元,有效维护了广大妇女儿童特别是困境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16个)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综治督导处(专项行动办公室)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

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关系处

宁夏回族自治区信访局来访接待处

中国人寿保险吴忠分公司

银川市西夏区妇联

银川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

石嘴山市信访局

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法院

吴忠市利通区妇联

吴忠市幼儿园

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妇女维权合议庭

固原市原州区妇联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

中卫市中宁县民政局


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15名)

王承恩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行动支队支队长

刘丹琼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一级法官助理

王晓霞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经站农村土地合同管理科科长

赵金霞  宁夏回族自治区妇联权益部四级调研员

米  龙  宁夏广播电视台记者

马国春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第四检察部主任、二级检察官

张月梅  银川市公安局兴庆区分局富宁街派出所社区民警、二级警长

李晓文  宁夏和谐婚姻家庭辅导咨询中心主任

王少琴  石嘴山市就业创业服务局党支部书记、局长

李红萍  青铜峡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包采娥  盐池县第六小学党支部书记、校长

李  玲  同心县司法局四级主任科员

马占山  西吉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

杨培昌  彭阳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

张晓霞  海原县妇联党组书记、主席

立即
投稿
发表
评论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