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盐池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执勤人员在盐池县307国道春运检查站对过往客货运车辆开展安全检查,这时一辆宁A牌照小货车缓缓驶来,民警发现该车辆车厢内装载着印有烟花字样的纸箱,随即对该车进行详细检查,车内也满满地装了一车烟花爆竹,并且其中有已经禁止销售的炮仗。该车没有运输易燃易爆品的资质,这样装载烟花爆竹在路上行走,相当于一颗移动的“定时炸弹”。

盐池大队1月10日【平安春运 交警同行】盐池交警查获一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左文东 1429140067@qq.com 18809536528.jpg

  目前该驾驶员已移交王乐井派出所进一步处理。

  盐池交警提示: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在运输过程中存在风险,一定要取得相关资质并经过有关部门许可才可运输,购买时要到有安全许可的正规商家购买。烟花爆竹燃放时应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范燃放,并注意保护他人和自己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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