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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7日,宁夏盐池县委、县政府出台《盐池县迎“双节”稳主体惠民生扩消费实施方案》,通过实施“金融助企”“降本减负”“普惠促销”和“奖补暖冬”四大行动8条政策措施,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着力以扩内需、促消费的务实举措促进全县经济加快恢复、稳步向好。

实施“金融助企”行动。对2022年四季度地方法人银行存续、新发放或到期(含延期)的普惠小微贷款(正常计息)在原贷款合同利率基础上减息1个百分点(年化),人民银行通过利率互换方式给予相关金融机构等额资金补偿。对地方法人银行发放的普惠小微贷款,按贷款余额增量的2%提供激励资金。设立政策性纾困基金。由县财政整合筹措资金1亿元设立政策性纾困基金,对5万元以下贷款采用信用方式办理,5万元—10万元贷款采用保证反担保或信用方式办理;10万元—100万元贷款可以不用提供抵(质)押物、采用保证反担保方式办理。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贷款免收担保费,10万元—300万元(含300万元)贷款担保费率0.5%,对融资担保公司给予0.5%的担保费率补贴。对个体工商户10万元以下一年期以内贷款的利率超出同期同档次中国人民银行LPR利率的部分给予全额财政贴息。设立盐池县“青春赋能”青年电商产业发展基金。以闽宁社会帮扶150万元资金,鼓励县内外18—40周岁的电商创业人员入驻狮城宁好电商网批(西部)运营基地,对报名入驻基地从事直播电商的前50名主体,以借款方式为其提供3万元(3年期)无息启动资金。项目启动后,对连续3年累计营业额达到60万元且无失信行为或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并达到考核标准的前50名,通过以奖代补形式返还启动资金。

实施“降本减负”行动。对全县范围内服务业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免收3个月房租,享受租金减免政策合同(协议)未到期的商户不再重复享受;鼓励非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企业(个体),结合实际情况,对承租房产的商户适当减免租金、缓缴租金;允许各商超、商户根据经营需要,在城市执法管理部门划定的门口区域增设便民销售摊位且免收一切费用。实施采暖费补贴政策。由县财政整合筹措资金520万元,对全县范围内持续经营、采取集中供热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属商业用房但实际仅用于居住的除外),在2023年1月20日前已缴纳的2022—2023季采暖费给予20%补贴。对采取天然气、电力供热的商业综合体(1万平方米以上)、超市(500平方米以上)内的商户,在活动期间产生的采暖费用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给予20%补贴。

实施“普惠促销”行动。由县财政整合筹措资金300万元,利用元旦、春节消费旺季,覆盖全县有意愿参与的所有商贸服务业、农产品经销主体,开展“全民乐享惠暖冬”促消费活动,通过“云闪付”APP分批次发放满减消费券24.25万张。“网上年货节”促消费活动。由县财政整合筹措资金150万元鼓励县内滩羊、黄花菜、小杂粮等农特产品销售商家免费入驻“闽禾宁”平台,依托“闽禾宁”平台分批次发放农特产品专项消费券5.1万张。

“奖补暖冬”行动由县财政整合筹措资金1300万元针对文化旅游、商贸发展、农特产品展销等,对照出台的各类扶持政策措施,利用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宣传媒介提前制定政策指南,优化申报流程,精简申报环节,提升资金兑现效率,对符合奖励扶持条件的服务业企业和个体,优先兑现拨付奖补资金,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提振市场主体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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