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盐池县财政局通过提高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标准,有效激励广大农村基层干部勇于担当作为,为我县完善乡村治理体系提升乡村治理能力和实现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助力。

提高村级组织人员工资报酬,加强村级干部激励引导村干部报酬由

“职务补贴”和“其他补贴”组成,职务补贴按照年度考评为0-5星级等级分别按上年度全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8倍、3倍、3.2倍、3.4倍、3.6倍、3.8倍执行。其他补贴按照村干部绩效考核奖励资金和“一肩挑”职务补贴有关规定执行。村民小组长从原来的1600元/年提高至现在1750元/月。村监会主任从8489元/年提高至现在1750元/月。村监会成员从6791元/年提高至现在1750元/月。

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提升村级公共服务水平

加强村级组织运作经费保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是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证的迫切需要。盐池县针对乡村治理、村组办公、村监会办公等经费做出以下安排:一是乡村治理专项经费,我县按照3000人以上的村每年安排12万元,3000人以下的村每年安排10万元。主要用于村级组织建设、村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运行维护、村内社会治安及公共卫生防疫等支出;二是村级组织办公经费,自治区要求村级组织办公经费每村每年不低于6万元,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按照每村每年8万元予以安排,主要用于必要的办公用品购置费、水电暖费、报刊征订费、会议支出、教育培训支出、村级办公设施维护费等维持村级组织正常运转所必须的开支;三是村监会办公经费,我县按照每个村监会每年安排3000元办公经费,主要用于村监会必要的办公用品购置、村监会会议等支出。这些经费的投入,有效增强了农村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加强村级组织资金后续管理,指导村级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村级人员报酬补贴要按月及时发放,村级组织经费实行报账制,要定期公开经费使用情况,我局定期会同有关部门对村级组织运作经费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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