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小摊点经营行为,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盐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北区所结合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和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对辖区内的小摊点进行了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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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索证索票,确保食品安全。检查人员集中力量对辖区的小摊点所销售的食品,逐户检查经营条件、进货来源及生产环境,严禁经营者制售假冒伪劣、“三无”、过期变质食品等违法行为。

强化主体责任,普法监管并举。检查人员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小摊点备案管理办法》,严查小摊点备案情况,并向经营者讲解了食品小摊点备案办理流程,强调了食品小摊点在经营活动中应当符合的要求及相应的法律责任,要求食品小摊点及时依法公示备案证和健康证明,依法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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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规范指导,引导诚信经营。对于检查中存在问题的摊贩,检查人员针对具体问题进行了指导,及时规范小摊点的经营行为,同时要求小摊点经营户制作、公示价格牌,积极引导经营户树立诚信经营意识。

本次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0人次,检查各类食品流动小摊点18个,检查中发现1户健康证过期,2户备案卡过期,1户未公示价格牌,5户经营户食品防蝇防尘措施不到位、2户餐车卫生差、3户索证索票不齐全等问题,针对存在问题进行现场纠正,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下一步该局将继续对辖区内小摊点经营情况进行“回头看”,积极引导小摊贩经营者依法经营、规范经营,让人民群众吃得安心,吃得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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