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自治区党委、政府提出,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核心在水、关键在水、难点在水,必须深化用水权改革,推动先行区建设。水资源供给不足、用水结构不优、用水效率不高,已成为制约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瓶颈。深化用水权改革是破解我区水资源困局的关键一招。

为推进用水权改革,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先行区建设,盐池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及时成立了用水权改革专项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盐池县关于落实水资源“四定”原则深化用水权改革实施方案》《盐池县用水权确权工作指导方案》及《盐池县“十四五”用水权指标分配方案》等一系列用水权改革文件,为用水权改革任务有序推进奠定了基础。截至目前,已全面完成了用水权确权工作,形成了盐池县用水权确权成果报告,通过了吴忠市水务局审查,并于5月30日正式进入公示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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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权确权全面完成。农业用水权应确尽确,核定确权灌溉面积36.87万亩,核定确权取水指标7875.33万方;工业用水权全面覆盖,核定确权企业38家,核定确权取水指标422.3万方,其中县级配置指标372.47万方,企业自主购买指标49.83万方;规模化畜禽养殖业水权指标统筹分配到各乡镇,统一管理,核定取水指标526.31万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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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价改革成效显著。制定了《盐池县农业节水奖励和精准补贴办法》及《盐池县扬黄灌区灌溉管理办法》等奖励补贴机制,切实推动农业用水方式持续转变、管理服务持续向好。全面落实执行城市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和非居民超计划、超定额加价制度。全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现场会于2021年9月23日在我县顺利召开。

节水增效成果突出。建成高效节水灌溉面积45.7万亩,高效节灌覆盖率达到98%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72,成为全区首个“全国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县”;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87%;城市再生水利用率由原来的30%提升至现在的70%以上,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021年,我县成功创建全国第四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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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盐池县将铆足干劲、再接再厉,全力推进用水权改革落实,逐步探索水权交易,赋予水资源商品属性,加快水资源高效良性流转,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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