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明确国土空间规划中造林绿化空间布局,走科学、生态、节俭的绿色发展之路,根据《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明确造林绿化空间的通知》文件要求,盐池县自然资源局从实际出发,成立领导小组,制定了《盐池县在国土空间规划中明确造林绿化空间的工作方案》,同时借力第三方技术支撑,迅速对下发图斑进行分析研判和外业举证,确保调查数据成果真实、准确、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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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池县自然资源局按照自然资源厅和区林草局下发工作底图,扣除现状已造林并达到造林绿化标准要求的、已作为建设用地等其他用途不再适宜造林的,扣除现状耕地、耕地后备资源、规划建设用地、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扣除河湖管理范围线等法律法规明确禁止造林的土地,同时结合实际,补充其他适宜造林绿化的土地,形成盐池县拟定造林绿化空间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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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初步评估,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符合造林绿化空间图斑862个,面积为30万亩,针对初步评估结果确定适宜造林的土地,明确为国土空间规划中造林绿化空间;对不适宜造林绿化的土地,按照类举原则,选取不同类型共计400个图斑进行外业举证,在初步评估数据库中说明不适宜理由,并通过“国土调查云”开展外业调查举证,同时提供照片、文件等举证材料,目前外业举证工作已完成。

下一步,盐池县自然资源局将结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和“三区三线”划定等工作,综合考虑未来国土空间结构和布局调整方向,结合该县重点特色产业和重大项目空间布局,统筹确定造林绿化空间位置,实事求是提出盐池县国土空间规划2025年、2030年、2035年的森林覆盖率和林地保有量目标,形成统计表、数据库、成果报告,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后,报吴忠市自然资源局、区林草局和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审核把关,将造林绿化空间落实到盐池县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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