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包装印刷制作企业、广告设计公司及相关单位:

 “盐池滩羊”是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注册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第29类,注册号:3334050),商标注册人为盐池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该商标是盐池县重要的区域公用品牌,其专用权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保护。为维护“盐池滩羊”品牌形象与市场声誉,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盐池滩羊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现就相关包装制品印制事宜公告如下:

 “盐池滩羊”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标识由盐池滩羊公羊头像、“盐池滩羊”四个汉字和“盐池滩羊”汉语拼音的第一个字母组合而成,颜色为绿色;具体标志标识(logo)如下:

注册证号:3334050

 一、严禁未经授权私自印制

 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盐池滩羊”(第29类,注册号为:3334050)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人盐池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的明确书面授权,一律不得擅自设计、印刷、制作、销售任何或使用带有“盐池滩羊”注册商标标识(包括图形、文字及其组合)的包装箱、包装袋、标签、手提袋、封签等各类包装制品及广告宣传材料。

 二、规范合法印制行为

 获得合法授权的“盐池滩羊”商标使用单位,必须委托具有相应生产经营资质的印刷企业进行印制。承印企业在承接相关业务时,必须依法履行查验义务,严格审核委托方提供的真实有效的《商标使用准用证》或授权文件,并核对授权范围、有效期限及产品信息。承印企业应建立专项业务登记档案,妥善留存相关授权文件复印件备查。

 三、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对于违反本公告规定,擅自印制、销售、使用侵权包装制品的行为,商标注册人将依法采取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提起民事诉讼等法律途径,追究相关单位及个人的法律责任。侵权方将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消除影响等民事责任,并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强化行业自律与社会监督

 我们呼吁广大包装印刷、广告设计企业及相关单位严格遵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恪守行业规范,加强内部管理和自查自纠,自觉抵制一切侵权委托。同时,诚挚欢迎社会各界、同业单位及个人对涉嫌侵权行为进行监督举报(举报电话:12315),共同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守护“盐池滩羊”品牌声誉与纯洁性,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

 特此公告。

盐池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2026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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