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全县劳动保障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用人单位守法诚信意识,促进用人单位依法用工,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我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2024年度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按照评价要求,在用人单位自查评分的基础上,对县内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情况进行了审查审核,提出初步评价结果,并征求住建、水务、市场监管、信访、总工会等部门的意见建议。
现将2024年度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初步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29日至6月2日。公示期间,如对各用人单位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向盐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若举报问题调查属实并影响评价的,按照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相关规定降低或者取消其评价等级。
电话:0953-6012346 0953-6681218
附件:2024年度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结果
盐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