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盐池县中心养老院,48岁的高先生因多种并发症离世。在生命最后时刻,高先生和家人决定捐献遗体及眼角膜,与家人商议后,郑重填写了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多年前,高先生怀揣无私的大爱,希望用自己的身体,为这个世界留下温暖与希望。

捐献证书。

当晚,接到高先生病危和去世通知后,盐池县红十字会与红十字器官捐献协调员赶赴现场,在养老院略显压抑的房间里,协调员与悲痛万分的家属轻声细语,商定捐赠事宜。每一个字、每一个细节,都饱含着对生命的尊重与敬畏。

遗体捐献登记。

家属信息核查。

在悲伤与希望交织的氛围中,高先生的遗体被缓缓接走,运往宁夏人民医院。与此同时,高先生的眼角膜也成功捐献,正静静等待着与新主人的相遇,准备为在黑暗中徘徊的人带去光明。

据悉,高先生是《中国人体器官捐献条例》公布以来,盐池县首位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者。“儿子一直都是一个与人为善的人,无论是对待家人还是同事,他都很热心,只要别人有需要,他都会竭尽全力去帮忙。这次捐献,也算是了却他最后的心愿。我们祝福接受他器官捐献的人能够早日康复。”说到这里,高先生的父亲泣不成声。

“捐献者是伟大的,捐献者家属同样伟大,他们用行动彰显了人性的光辉,用爱心演绎了生命的延续。”盐池县红十字会专职副监事长牛创民介绍。目前,盐池县红十字会根据《中国人体器官捐献条例》和法律赋予的工作职责,加大人体器官捐献知识宣传力度,已有759人成为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志愿者。

立即
投稿
发表
评论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