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池县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土地权益作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聚力激活农村沉睡土地资源价值,扎实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高效开展。
为合理开发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盐池县强化规划管控。在全县102个行政村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全覆盖的基础上,针对部分村庄规划不实用的问题,对37个村庄的规划进行了修编。通过科学布局村庄产业发展用地,将重点建设项目纳入规划,并合理留白,依法依规控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规模,为入市奠定了坚实的规划基础。这一举措不仅促进了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更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有序入市提供了有力保障。
在落实用途管制和明确供地方式方面,盐池县紧抓关键环节。依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及最新年度变更调查成果,结合村庄规划,严格落实土地规划用途。针对县域内村集体土地占比高达96%的实际情况,盐池县制定了《盐池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采用拍卖和协议出让两种方式推动入市交易。对于多个意向受让方的土地,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拍卖,确保市场决定土地要素配置;对于只有一个意向受让方的土地,则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采用协议出让方式,实现土地要素的高效配置。
在健全分配机制,保障各方权益方面,盐池县按照“以人为本、收益共享、让利于民”的原则,制定了《盐池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收益分配办法(试行)》。办法指出,出让方需按入市成交价扣除成本后的净收益缴纳一定比例的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剩余部分全额返还集体土地所有权人,纳入农村集体资产统一管理。村集体可按规定比例提取收益金,用于经营性再投资、基础设施建设等,促进村集体经济发展,改善村民生产生活条件。
此外,盐池县还着力化解宅基地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推动不动产登记与宅基地管理的有序衔接。通过再次摸排宅基地历史遗留问题,建立详细台账,逐步推动疑难问题应化尽化,累计确权颁证1118宗。深化集体土地所有权变更调查和确权登记成果更新应用,在集体土地所有权变更调查和成果更新的基础上,强化所有权更新成果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中的应用,累计为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颁证199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