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去年持续干旱少雨影响,加之近期天干物燥、青黄不接。为进一步加强草原生态保护,护航草原返青,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禁牧封育条例》及县委、县政府下发的关于加强草原禁牧相关文件精神,经镇党委、镇政府研究决定从2022年3月4日至5月3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禁牧专项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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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宣传力度

各村召开了禁牧专项整治行动推进会,并在各自然村召开了群众会议,同时通过微信工作群进行广泛宣传,向群众讲清当前草原生态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讲清封山禁牧政策不变,口子不松、力度不减。教育养殖户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彻底打消偷牧、夜牧、散牧思想,引导广大群众增强保护生态意识和责任。增强干部群众对封山禁牧的认识。达成了封山禁牧工作的广泛共识。

明确责任落实

成立了镇禁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建立了包村领导负责包抓、包村干部、驻村工作队、村组干部、网格员、护林员具体负责工作机制。与各村签订了禁牧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了村主要领导为本次整治专项行动直接责任人;充实了禁牧巡查组力量,强调了工作职责;要求护林员对责任区域的监管常态化,做到履职尽责到位;开通了举报电话,动员群众积极参与禁牧工作,实施村民自治,在全镇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监管网格和常态化的监管机制及群防群治体系。

加大巡查和处罚力度

镇禁牧工作组对草原、林地实行全天候24小时的全方位无死角的禁牧巡查;严禁在草原搭设临时圈棚进行偷牧,对草原搭设的临时圈棚进行及时拆除。对于偷牧行为,按照政策规定视情节给予5-30元的处罚,对不听劝阻、百般抵赖、拒不接受处罚、屡教不改的偷牧钉子户、依法依规,坚决从严从重的顶格处罚,起到了处罚一户震慑全村作用。

严格责任追究

严明工作纪律和责任追究,对于禁牧工作人员因执法不严、处理不公、偏亲厚友、不依法办案、隐瞒不报、吃拿卡要等现象,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于玩忽职守,整治措施落实不到位被区市县禁牧督查通报的村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在全镇通报批评。对阻碍公务,辱骂殴打禁牧执法人员的养殖户和相关责任人,将由派出所介入,依法严惩,绝不姑息迁就。对于履职尽责不到位、知情不报、带头偷牧放牧的护林员将按照《盐池县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护林(草)员巡护管理工作的通知》的精神视情节给予警告、扣发一定比例护林工资、解聘等处理,对连续两次被警告或由于玩忽职守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护林员直接予以解聘。

建立激励约束长效机制

镇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对各村禁牧综治专项行动的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督查,对整治力度大、成效明显的村组进行奖励;对整治力度不大,问题依然突出的村庄进行问题反馈,勒令立即整改,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并将禁牧工作纳入乡镇年度目标考核,对工作不力的村组和个人,年底将不得纳入评优选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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