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导我县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吴忠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具体内容,提高居民文明素质,助力盐池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近日,我县8个乡镇1个街道办、100余个成员单位、150余个小区、2万余名干部群众同步开展学习《吴忠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盐池县交通运输局组织系统干部职工学习
乡村振兴局开展学习《吴忠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滩羊集团组织学习并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融媒体中心组织集中学习
总工会全员学习《吴忠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王乐井乡利用“集贸日”开展《吴忠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活动
《条例》是吴忠市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法治化的体现,旨在规范和促进公民文明行为,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提升社会文明程度,推进社会和谐进步提供了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