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长期停产、停建和正在实施关闭的煤矿安全监管,及时了解掌握煤矿山企业生产建设动态,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组织生产建设行为,2月21日,盐池县应急管理局依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矿山“电子封条”工作方案(试行)》和自治区应急厅《宁夏回族自治区煤矿“电子封条”建设实施方案》,对辖区内宁夏盐池县四股泉煤业有限公司一号井、二号井的“电子封条”建设情况进行了督查。

要求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家矿山监察局相关要求进行建设,按时完成“电子封条”的矿端设备安装、联网调试等工作,随时具备与全国矿山“电子封条”智能监管平台的联网对接,实现正常运行。

实施煤矿“电子封条”可以及时发现煤矿异常动态,自动生成、推送报警信息,实现安全监管部门对煤矿全天候远程监控,煤矿“电子封条”的建设进一步实现了安全矿山、智慧矿山的建设、提升了煤矿本质安全水平,推进了“互联网+监管”应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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