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宁夏盐池县大水坑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随着一声法锤敲响,吴某危险驾驶案开庭审理,这也标志着盐池县法院流动法庭正式启动。

在庄严的国徽下,用几张桌子、椅子围成的巡回法庭,简易却不失严肃。当地90余名党员干部群众参加旁听。

2021年11月21日22时许,被告人吴某因酒后驾车,行驶至盐池县大水坑派出所门口时,被公安民警当场查获。经鉴定,吴某为醉酒驾驶。庭审过程庄严肃穆、秩序井然,审判长宣布开庭,公诉人当庭宣读起诉书、出示相关证据,辩护人发表质证意见,每个环节都彰显着法律的神圣和权威。经审理,法庭当庭判决被告人吴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一个月十五天,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据了解,有关部门在庭审前开展了“醉酒驾驶”现场警示教育,庭审结束后,盐池县法院工作人员又在大水坑集市上进行了电信网络诈骗、禁毒等普法宣传,向群众发放宣传册、宣传品,讲解法律法规知识,帮助广大群众筑牢法律防线。

近年来,盐池县法院建立了夕阳红调解队、流动法庭等多种形式的纠纷化解机制,以生动鲜活的案例加强普法宣传,让阳光司法走进乡村、院落,也让广大群众切实感受到法律就在身边,参与者纷纷表示“涨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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