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的小事有多小?大事又有多大?每个村民心里都有杆秤。

  群众的“小事”,是构成国家、社会“大事”的“细胞”。2020年开始,一项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和政府提出并大力推进,聚焦农民群众实际困难问题的乡村振兴“一村一年一事”行动,在六盘山麓、贺兰山下、黄河岸边轰轰烈烈展开。4年来,累计办理事项8422件,完成投资109.2亿元。

  小事之中有大事,小事之中有政治。

  这8422件事中,从事项类别看,涉及道路硬化、渠道维修、路灯安装、巷道绿化、户厕改造等基础设施事项4044件。涉及设施大棚建设改造,农作物新品种新技术示范基地、养殖圈棚建设等产业发展事项2011件。老年饭桌、便民服务中心、卫生室、文化广场建设等公共服务事项933件。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爱心超市建设等乡村治理事项1162件。可以说,“一村一年一事”瞄准的是群众期盼的“需求点”、服务群众的“发力点”。

石嘴山平罗县宝丰村设施大棚。

  从2020年起,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星海镇星光村村“两委”多了一项创新举措——“一村一年一事”行动“村民议事会”,出行难、上学难、就医难、卖农产品难,都会通过现场商讨,给出解决方案。

  农民是农业的主体,更是乡村的主人。我区把加强党的领导与发挥群众“主人翁”作用有机结合,将“一村一年一事”行动与“我为群众办实事”深度融合,变“要我干”为“我要干”,形成了“党建引领、群众主体、共建共享”的良好局面。

  走进盐池县花马池镇四墩子村曹泥洼民俗自然村果蔬大棚,游客们兴致勃勃地采摘,享受着田园农趣。在“一村一年一事”行动助力下,近年来,我区充分挖掘本土资源优势,让农业从传统种养向加工销售、旅游观光不断延伸,实现“单一业态”向“多业态融合”的华丽转身。

  我区把“一村一年一事”行动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变“先富带后富”为“实现共同富裕”,从农民群众最关心、最迫切、最现实的问题入手,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有效缩小城乡、山川发展差距,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金凤区丰登镇润丰村是自治区“十三五”生态移民村,经过多年的发展,现如今的润丰村村庄基础设施完善、公共服务齐全,村民学有所教、病有所医、老有所养,日子越过越舒心。

冬季的采摘大棚。

  走进沙坡头区迎水桥镇何滩村,村容村貌干净整洁,乡风民风和谐淳朴。从2020年起,村里自发成立孝老爱亲、移风易俗等志愿服务队,从小事入手解决村务,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提高思想境界和文化素养。“一村一年一事”行动作为提升乡村治理能力的有效途径,变“治理之困”为“乡村善治”,着力构建自治、德治、法治“三治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打牢乡村全面振兴的坚实基础。

  要办的事,村民提,难办的事,各级帮,干事的钱,多方筹,变“干事找钱”为“钱随事走”,形成了“人钱事”等要素下沉基层。自治区财政每年拿出2000万元对工作突出的县(区)进行表彰奖励,评选400个行政村,每个村以奖代补5万元,各级各部门统筹项目和资金,将考评奖励资金的“小投入”与撬动各类财政资金和社会资金的“大投入”有机结合,以“点上提升”带动“面上辐射”,发挥了“一村一年一事”行动在乡村全面振兴中“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放大效应。

  今年,我区持续深入推进“一村一年一事”行动,在常态化、规范化、实效化上实现新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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