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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4日,盐池县人民检察院就近期办理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危险驾驶案等案件集中召开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

近年来,盐池县人民检察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巩固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为统领,以案结事了、人和政和为目标,坚守强化“初心”引领、坚持“匠心”办案、注重“耐心”解忧、突出“真心”纾困、跟进“暖心”服务的“五心”工作法,以“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法情”融合 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谢谢检察官,通过你们不懈努力,让我的儿子有了改正错误的机会,也使我老有所依。”近日,一位8旬老人拉着盐池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包和萍的手感激地说。

原来,在该院办理的一起故意伤害案中,犯罪嫌疑人丁某与被害人马某系多年好友,因醉酒发生争执后产生肢体冲突,造成被害人马某受伤,经鉴定为轻伤二级,构成故意伤害罪。嫌疑人丁某被刑拘后没有及时与马某协商赔偿事宜,导致双方沟通不畅,未达成赔偿谅解协议。丁某被刑拘后,其80多岁的老父亲无人赡养,生活陷入困境。为此,该院借助“五心”检察工作室,联合花马池司法所对该案进行调解。调解中,工作人员从法理、情理入手,分别对双方当事人进行释法说理,最终,经耐心调解,双方达成调解意愿,并成功签署赔偿协议及谅解书。后该院对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为进一步向基层一线延伸检察职能,盐池县人民检察院畅通涉法涉诉信访渠道,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及时、便捷、全面的检察服务,力争把矛盾化解在首办环节和萌芽状态。近年来,该院依法办理12309检察服务中心管辖内控告申诉案件,对办理的控告申诉案件进行全面调卷审查,认真听取当事人意见,不断提高事实认定、证据审查和法律适用能力,依法维护正确决定,坚决纠正错误决定和违法行为,努力做到该纠正的纠正、该化解的化解。今年以来,共接访各类信访案件91件,全部予以答复,未发生重大信访事件。

将群众接待与司法办案深度融合

“检察官的办理意见使我更加深刻地感受到‘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不只是一句口号……”公开听证会上,被害人说道。

11月24日,盐池县人民检察院就近期办理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危险驾驶案等案件集中召开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并邀请人民监督员、听证员、侦查人员、值班律师和部分被害人参加。

会上,承办检察官分别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情况,详细阐释了案件拟不起诉理由。听证员在充分了解案情的基础上,一致认为,案件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审查程序合法,法律适用适当,同意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

盐池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公开听证,把事说清、把理说明、把法讲透,实现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既传递了检察办案温度,又提升了司法公信力,实现案件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今年以来,公开听证12件,听证后当事人明确表示息诉罢访12件。

近年来,盐池县人民检察院积极融入“大信访”格局,全力做好检察环节信访维稳工作,先后制定《盐池县人民检察院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方案》《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等规章制度,以制度约束强化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坚持用“一张笑脸、一句问候、一把椅子、一杯热茶”营造温馨的接访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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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池县人民检察院“五心”工作室干警走进社区开展法治宣传。

以司法救助传递检察温情

“在我们最困难时检察院伸出援手,太感谢了。”近日,司法救助申请人王某在收到盐池县人民检察院发放的司法救助金后,送上一面锦旗表达深深谢意。

申请人王某系言语一级残疾,因遭遇诈骗钱款损失金额较大,身心受到打击。王某的姐姐同样为言语一级残疾,家庭负担较重。该院在调查核实被害人家庭情况、收入来源后,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引导被害人家属申请国家司法救助,并按照相关规定为其申请到国家司法救助金。

一直以来,盐池县人民检察院坚持检察为民,围绕“应救尽救、能救尽救”原则,持续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研发国家司法救助线索筛查模型,与县民政局、妇联、团委、乡村振兴局、残联、退役军人事务局、教育局建立《盐池县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工作衔接机制》,以司法救助传递检察温情。今年以来,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0件救助34人。

同时,该院以“深化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 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为契机,加强与妇联的联系,对于符合救助条件的五类困难妇女,协同开展救助帮扶工作,帮助其尽快摆脱生活困境。围绕乡村振兴战略规划,重点对农村地区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有效救助农村地区贫困群众。

“‘枫桥经验’做的就是群众工作,检察机关必须与广大群众建立信任,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法结、心结一起解,才能真正提高群众的信任、提高司法公信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温情。”盐池县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坦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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