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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以来,盐池县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最严”要求为根本遵循,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自治区药监局统一部署,把实施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贯穿始终,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强化“两品一械”全生命周期监管,药品安全形势稳定向好,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药品安全事件。

党政同责提站位,协同监管聚合力

      盐池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坚持把保障药品安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民心工程,统筹安排部署,全面压实各方责任,为加强基层药品安全治理提供了有力组织保证。一是坚持高位推进。建立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共同担任食药安委主任的领导体制,将药品安全重大部署、重点工作纳入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研究以及“两办”督查督办的重要内容,推动党政同责由“纸面”落到“地面”,既从宏观上加强统筹,又在微观上研究和推动解决问题,确保了药品安全各项工作任务的高效落实。二是强化部门联动。推动市场监管与卫健等部门在日常监管、风险防控、检验检测等方面加强沟通和交流,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实现信息共享。组织公安、检察院、卫健等部门联合对麻精药品、医疗美容药械质量安全等多领域进行4次联合检查,切实形成了整顿市场秩序的有效工作合力。三是突出监管创新。定期开展药品安全调度,完善企业风险自查报告、主体责任清单和风险防控清单,督促企业及时更新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推动药品安全治理从“被动防御”向“主动防控”转型,从“随机安全”向“本质安全”升级。2023年以来,先后组织签订《盐池县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责任书》102份,强化企业关键人员考试考核,开展药品安全管理培训2期,培训200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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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固提升再行动,药品监管结硕果

      将实施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与日常检查、监督抽检、专项整治、执法办案等工作有机结合、与安全生产风险排查整治相结合,全面推动巩固提升行动深入开展。一是突出整治重点。聚焦重点产品、关键环节,加强集采中选药械产品、儿童及特殊化妆品的监管,开展药品经营使用、农村地区、中药饮片和化妆品“一号多用”专项检查,对医美医疗器械、网售化妆品等开展专项整治。截至目前,全县完成日常监督检查472家次,覆盖率达到了118%。二是强化案件查办。以监检结合提高案源发现的能力,充分利用监督抽检等技术手段,强化问题导向,拓宽案源渠道,提前部署、挑选品种、优化方案,提升监督抽检的靶向性和案源发现能力。2023年以来,全县“两品一械”领域累计立案16起,目前已办结案件13件,其中抽检过程中发现案源3起,罚没款金额8.54万元。坚持首问负责、接诉即办、快速回应,所有投诉举报服务办理率、结果满意率和问题解决率均保持100%。三是深挖风险隐患。把“多排查”“勤监管”作为排查风险、整治隐患的基本手段,综合运用执法检查、风险监测、监督抽检、舆情监测等监管手段,以及告诫、约谈等方式,及时对问题企业采取限期整改、暂停生产经营和立案查处等风险防控措施,打好风险治理“组合拳”,实现风险管理闭环运行。2023年以来,全县共开展安全生产排查248家次,排查风险隐患68个,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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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助力施良策,智慧赋能提质效

      依托宁夏药品智慧监管平台“阳光药店”信息系统,历经试点、宣传、推广等阶段,历时3年推动全县零售药店全部实现质量安全智慧监管,推动了药品监管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高质量建好阳光药店。在药品经营领域推行“阳光药店”工程,充分发挥数字化监管优势,推动全县72家零售药店的处方药数据通过企业端上传监管端,并确保数据安全、不可修改,有效发挥了“互联网+监管”的作用。二是硬措施解决行业顽疾。通过“阳光药师”APP考勤系统,结合“刷脸”、考勤定位两道“防火墙”,实现对执业药师在岗情况的线上实时监管,有效杜绝执业药师虚挂等违法违规情形出现。充分用药温湿度在线监测系统功能,将企业端药品贮存温湿度等数据每日上传至监管端,确保药品储存合理储存,保证药品质量安全。三是真出手强化信用监管。扎实推进信用建档、信用承诺、信用评价、分类监管、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等信用监管工作,依据有关规定严格落实日常动态记分管理。截至目前,全县药品经营企业电子信用档案建档率达到100%,先后有9家药店、1家医疗器械经营单位受到记分处理,企业自律意识得到明显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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