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养护人员安装道路警示设施。  (资料图片)

道路养护人员安装道路警示设施。(资料图片)

  公路,是一个地方经济发展的命脉,是老百姓家门口的“幸福线”。近年来,盐池县扎实推进城市、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工作,实行县乡村组四级“路长制”,不仅提升了各类公路基础设施水平,还提高了源头防范化解道路交通突发事故纠纷能力,实现了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制度创新,推动建设、管理、养护、隐患排查、运营全面协调发展。

  公路养护有“管家”——建立完善四级路长体系

  “公路三分靠建,七分靠养。建设是基础,管养才是关键。”盐池县位于陕甘宁蒙四省区交界地带,是宁夏的东大门,目前,全县通车总里程3672公里,等级农村公路2769公里,形成了“县道+乡道+村道”的农村公路路网全覆盖。

  “以前,我们这里道路坑洼,公路路口大都没有警示牌,特别是临崖路段几乎没有防护措施,群众出行安全得不到保障。大水坑镇政府今年组织实施了生命防护提升工程、隐患道路整治工程2项惠民工程、安防工程,修补了道路,在路口安装了警示提示牌、爆闪灯、警示桩和减速带等,在临崖临坡等有危险的地方安装了防护栏。现在我们出行道路平坦,安全有保障,感谢县乡村干部用心用情用力为民办实事!”谈起大水坑镇今年实施的2项道路安防工程,大水坑镇新桥村村民胡玉河高兴地说。

  盐池县在开展生命防护工程、路域环境提升工程等过程中,全面整治道路安全隐患,提升路域环境,治理超限超载车辆,让公路管养和建设得以同步。探索推进“路长制”管理模式。今年以来,大水坑镇15个村新增波形护栏6372米、单柱式警示标志牌128块、单柱式爆闪灯24座、减速带868米、警示柱55根、道口标柱12根。

  2021年5月,盐池县探索建立“政府主导、部门牵头、乡村联动、群众参与”的农村公路管理体制,县财政每年安排300万元以奖代补,全面推行县乡村组四级“路长制”,明确县长为总路长,县委、县政府包乡镇领导为县级路长,乡镇班子成员、行政村支书和主任为乡村路长,自然村组长为末梢路长,配套印发“一图一书一清单”(即县乡村路网图、隐患问题督办通知书、任务清单)和路长巡查日志,形成“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管理格局。各乡镇设置农村公路管理站,行政村建立村道管理议事小组,整合400名扶贫公益岗人员、357名农村公路管理劝导员和1070名乡村道路日常保洁人员,建立“县有路政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管理队伍,实现辖区道路监管全覆盖。

  公路问题有人解——充分发挥部门协调机制

  2022年8月,盐池县连续出现2次强降雨,降雨量均在80毫米以上,王乐井乡孙家楼至官滩、G307国道至野湖井2处桥梁水毁严重,不仅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还严重影响群众正常出行。

  对此,王乐井乡党委、政府第一时间启动应急抢险预案,对水毁严重的道路、桥梁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对受损设施进行抢修,积极争取300万元资金,对2处桥梁进行修缮加固,保障了广大群众的利益。

  盐池县在“路长制”实际运行中,不断完善流程,提高道路交通纠纷化解力度。突出末梢路长重排查,乡村路长重指导,县级路长重处理,总路长重协调。乡村路长村主任在日常巡逻的同时,对各村组的路长进行监督,督促他们及时上报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道路安全隐患和涉道路交通各类矛盾纠纷。乡镇分管领导对收集到的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逐月进行分析汇总,上报县有关职能部门。为进一步强化涉道路交通矛盾纠纷化解,乡村路长与交调委人民调解员紧密联系,互通信息,及时化解。2020年3月,大水坑镇新桥村路长冯某在日常巡查中发现该村村民的一辆小轿车与路过的大车相撞。冯某全程参与矛盾纠纷调处,向人民调解员介绍事情经过,以中间人的立场,协助调解员将矛盾纠纷有效化解。

  盐池县公路管理段副段长周永涛告诉记者:“盐池县公路管养路段1884公里,点多、线长、面广,全县仅有6个公路站、40多名养护职工,难以面面俱到,对于公路护栏损坏、标志标牌损坏等,不能及时发现,给驾驶人行车带来安全隐患。2021年5月实施‘路长制’以来,589公里乡道、808公里村道交由各乡镇管理养护,同时各乡镇对所在辖区村组巷道承担养护责任。养护力量从40人增加至上千人,所有人员全部上路巡查,处置道路隐患,劝导员还肩负起对沿线群众、过往驾驶人宣传爱路护路理念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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