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青山乡“扫黄打非”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区市县“扫黄打非”工作要求,不断巩固提升“扫黄打非”基层站点建设成果,立足实际,突出特点,破解难点,深入推进“扫黄打非”进基层工作。各办公室(中心)齐抓共管,社会积极参与,基层联防联控,正全力构筑起“扫黄打非”群防群治的严密防线。将“把舵定向、固本培元、凝心聚力”融入扫黄打非各个领域,补短板、强弱项,抓亮点、促提升。

一、围绕“统筹”把舵定向,筑牢防控“硬支撑”

(一)抓组织促长效,筑牢防范根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扫黄打非”要求,切实把深化推进“扫黄打非”工作作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成立了以乡党委书记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司法所、办公室、综治中心、文化站负责人为成员的“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开展“扫黄打非”宣传、举报、巡查等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包村领导一线抓的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为有效开展专项行动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抓机制促落实,凝聚防范合力。不断完善“扫黄打非”基层工作机制和基层站点工作职责,建立“扫黄打非”基层站点9个,充分发挥乡村组三级干部作用,确保组织领导到位、力量配置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扫黄打非”工作格局,确保任务逐级落实,信息层层上报。同时动员五老、党员、青年干部、巾帼、热心群众组成志愿者队伍,发挥基层群众“千里眼”“顺风耳”作用,加大基层巡查、发现、举报力度。

(三)抓制度促提升,激活防范动能。建立“扫黄打非”会议联席制度,健全完善了摸排调查、联合封堵、群防群治等工作机制,严格落实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要求,各基层站点做到标牌上墙、人员情况上墙、工作职责上墙、工作制度上墙,举报有途径、宣传有阵地,实现工作全覆盖、无死角。 

image.png

二、围绕“协同”固本培元,加强监管“护稳定”

(一)构筑“全域提质”新载体。坚持将“扫黄打非”纳入基层社会治理创新“1+6+8”工作模式,将全乡4971户群众划分为58个网格,把司法所工作人员、派出所民警、辅警纳入网格序列,组建了由村(社区)“两委”成员、驻村干部、社区民(辅)警、村组小组长、人民调解员、党员等网格队伍,真正将治理“触角”延伸至基层“神经末梢”,网格员在各自的网格内重点关注和及时上报所在网格涉“黄”“非”活动和隐患,使涉“黄”涉“非”问题发现在源头、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基层。

(二)优化“全域覆盖”新机制。对辖区内商店、农家书屋开展巡查,加强监管,进行实地暗访和追溯,通过实际行动抓早抓小、源头打击,严查制售非法有害出版物活动。同时,对企事业单位报刊、出版物、宣传品进行集中检查,定期实地察看各村的“扫黄打非”基层站点与农家书屋情况,及早发现处置涉“黄”“非”隐患。

(三)打造“爱苗护苗”新业态。深入开展扫黄打非专项行动,大力开展“少年儿童心向党 关爱守护伴成长”暑期儿童关爱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开展“亲子共读”“红色电影观影活动”“诗词接龙”等活动,构建全民护苗、文化共育新场景。同时将辖区道德讲堂、农家书屋等丰富的文化阵地串点成线,打造“护苗联盟”实践阵地,定期组织开展讲座类、读书类、演出类等多形式“护苗”主题活动,做到“扫黄打非”日日叮咛、周周宣传、月月回声的良性循环。 

image.png

三、围绕“融合”凝心聚力,双向赋能“走在前”

(一)融入宣传“新蓝图”。把“扫黄打非”宣传工作有机融入青少年教育、群众教育、法治宣传、安全生产宣传等各方面,充分利用各类宣讲、入户走访以及“绿水青山话党政”官方公众号等方式,加强正面引导和典型宣传,使“扫黄打非”工作深入人心。

 (二)融入新时代文明实践“全覆盖”。深入贯彻场地“共建共用”原则,全乡9个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已全部完成与“扫黄打非”基层站点共建工作,实现了从人员队伍、项目活动等多个维度的有机整合,让志愿服务队成为开展“扫黄打非”志愿服务的中坚力量,实现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和人员的统筹调配使用,定期开展“扫黄打非”培训和宣传,推动“扫黄打非”工作全覆盖。

(三)融入精神文明建设“新图景”。围绕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丰富活跃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深入开展移风易俗等内容,将“扫黄打非”宣传教育融入各类基层文化活动,以送电影下乡、送戏下乡、文艺汇演等活泼生动的形式,开展“扫黄打非”进基层、“扫黄打非·绿书签行动”进乡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对群众进行意识形态引导教育,让“扫黄打非”工作潜移默化、深入人心。 

image.png

“扫黄打非”宣传活动的开展,切实提高了全乡“扫黄打非”工作的群众知晓率,为营造良好社会文化氛围打下坚实基础。下一步,青山乡将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辖区内的农家书屋、商铺等进行监督检查,持续营造向上向美向善的浓厚氛围,倡导新风正气,扫除文化垃圾。

立即
投稿
发表
评论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