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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29日上午9时30分许,宁夏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高速交警十大队民警在盐池收费站执行日常勤务,发现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停在盐池收费站内广场人工收费通道前,车辆后方没有设置任何警示标志,只放了一个灭火器,车旁一名男子在收费车道内来回走动拨打着电话,过往车辆纷纷减速鸣笛避让,甚是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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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警立即让人员撤离到安全地带,并从警车取出反光锥筒设置好安全防护区域,让驾驶员联系维修人员到场处置。经询问得知:驾驶员李某某从银川拉运鲜奶送往盐池,行驶至此路段时因车辆油气嘴供不上气导致车辆无法行驶,只有将车停在收费车道内,打电话联系修车好友远程“指导”。因车内没有三角警示牌,李某某将用车上的灭火器放在车后充当三角警示牌。民警对驾驶员毫无安全意识、不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告知驾驶员这样的违法行为有可能引发追尾等事故的发生。

  高速交警温馨提示:驾车出行前要对车辆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油路、电路系统,随车配备三角警示牌、灭火器等,并熟练掌握使用方法。驾驶车辆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事故或故障时,请牢记“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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