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贵在全民参与。自盐池县被确定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以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紧紧围绕创城工作任务目标,对照职责抓落实、围绕标准促提升,全力助推创城工作有序开展。

成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工作职能印发工作实施方案,有计划、有步骤推进各项工作。实行“领导联线、监管所包块、监管人员布点”工作机制,构建起创城工作上下贯通、左右联通,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组织领导体系。建立健全月督查工作机制,开展专项督查7次,规范整改各类问题110余处。

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制作永久性创城公益广告牌69块,张贴公益广告9600余张,开展志愿服务活动40余场次,完成线上群众满意度测评1600余份。投放创城桌签和“文明用餐 光盘行动”提示牌8500余个,群发短信开展创城工作宣传10万余条,组织拍摄快闪小视频播放量突破5万次,群众知晓度和参与度明显提升。

开展了集中整治占道经营200余处,加装电梯扶手176根,维修基础设施136处,粉刷墙体4600平方米。大力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精心打造“放心肉菜示范超市”1家、培育“餐饮食品安全示范街”3条,餐饮单位“明厨亮灶”推行率100%,网络餐饮“食安封签”推广使用率100%,145家餐饮经营单位提供小份菜、半份菜服务。创新性开展家庭过期药品“有偿回收”专项行动,推行“积分兑礼”工作办法,指定家庭过期药品定点回收单位40家,回收并集中销毁家庭过期药品215公斤。开展春秋季学校食堂、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等专项整治35次,检查食药生产经营单位7200余家次,查办食药违法案件33起,罚没款26.33万元,以监管促创城实效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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