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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出重要版面、黄金时段、显著位置持续刊播公益广告、文明城市创建等内容,形成规模,形成声势,形成广泛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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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


盐池电视台每天播出公益广告10条(次)以上,其中19:00至21:00之间不少于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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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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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盐池县纪委监委》《盐池党建》《盐池县人民检察院》《盐池县人民法院》等政府类网站、各职能部门网站和企业网站在首页位置长期集中宣传展示公益广告,每家网站每月刊载数量不少于1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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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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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融媒体中心各移动媒体客户端每月传播公益广告不少于20条;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和手机客户端,每月传播公益广告不少于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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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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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电信、联通三家电信运营企业,面向全县用户,运用手机短信等方式传播公益广告,每月不少于6条。





社会媒介


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明健康 绿色环保”等公益广告宣传在城市主要出入口、机关、学校、社区、公园、广场、绿地、车站、公交车、出租车等实现全覆盖。在城区出入口、主次干道等醒目位置设计制作一批突出盐池特色的永久性公益广告。建筑围墙、围挡,商业街区灯箱、户外广告牌、宣传栏、宣传橱窗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明健康 绿色环保”等公益广告宣传不少于50%;电子显示屏、楼宇电视、车载电视公益广告宣传经常性滚动刊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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