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指出:“坚持致力于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和提供更多机会的方针政策。”这是完善落实“两个毫不动摇”体制机制,进一步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
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改革开放以来,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指引下,我国非公有制经济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不断发展壮大,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多次强调要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党的十九大把“两个毫不动摇”写入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作为党和国家一项大政方针进一步确定下来。中共中央、国务院先后印发《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等多个政策文件,使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更加系统完备,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不断发展壮大,成为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和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同时要看到,当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仍面临一些困难,既有国内外经济环境等外部因素影响,也有市场准入、产权保护、融资支持、要素保障等方面的现实障碍,一些企业自身也存在治理管理不规范、经营风险较大等问题。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壮大,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发挥更大作用具有重大意义。
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经营主体、市场体系、要素配置、监管机制等多领域政策举措,必须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找准关键着力点,坚持致力于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和提供更多机会的方针政策,充分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让非公有制经济在更加公平、竞争有序的环境中加快发展壮大。按照《决定》要求,需要把握的重点有:一是健全平等保护的法治环境。加快推动出台民营经济促进法,通过立法形式把对国企民企平等对待的要求落实下来,使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二是优化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完善市场准入体系,深入破除市场准入壁垒,更大力度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项目建设,支持有能力的民营企业牵头承担国家重大技术攻关任务,向民营企业进一步开放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三是完善竞争有序的政策环境。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和拖欠企业账款清偿法律法规体系。完善民营企业融资支持政策制度,破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引导金融机构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加快建立民营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健全民营中小企业增信制度,推动“信易贷”等服务模式扩大覆盖面、提升增信力度。四是支持引导民营企业完善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引导民营企业健全公司治理、加强合规建设、完善风险管理、强化内部监督和廉洁风险防控,实现治理规范和有效制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涉民营企业行政检查。此外,还要统筹做好政策舆论、统计监测、常态化沟通交流等工作,引导全社会客观正确全面认识非公有制经济,营造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壮大的舆论氛围;建立健全非公有制经济统计制度体系,健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监测指标;持续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完善多层次的沟通交流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