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盐池县法院共受理民商事案件5280件,立案庭分流推送给诉前人民调解1679件,最终调解成功1101件,多数案件在20天以内化解,为当事人节省诉讼费18万余元。而经过诉前调解自动履行的占65.67%,只有20.6%进入执行程序,这意味着盐池县法院大量矛盾纠纷被化解在诉前。”3月21日,盐池县法院院长胡超在接受“媒体看吴忠 百姓话平安”融媒体采访团记者采访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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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效便民司法服务 送到百姓“家门口”

  “拖了4年的钱,没想到30多天就有了着落。”3月21日11时许,当采访团来到盐池县法院采访时,大货车司机张师傅紧紧握着调解员张晓兰的手感激地说。

  张晓兰是盐池县法院原立案庭庭长,退休后返聘为法院“夕阳红”调解员。今年2月16日,满脸焦急的张师傅来法院找到张晓兰,希望法院帮其追回辛苦钱。原来,几年前,张师傅为盐池县一石料厂拉运石料,该厂老板赵某拖欠其33977元运费。近年来,张师傅多次讨要欠款均遭拒绝,无奈之下来到法院请求帮助。

  了解到当事人诉求后,张晓兰立即与在该院有多起诉讼案件的欠款人赵某取得联系。赵某表示,自己在外地,短时间内无法回宁。当张晓兰告知其可通过网上进行诉前调解时,赵某表示愿意接受调解。最终,经张晓兰网上调解,张师傅和赵某达成一致意见:赵某每月按时向张师傅还款3500元,直至还清;如果不能按时还款,张师傅有权申请一次性强制执行剩余款项。

  “作为子女,是父母辛勤劳动养活了你们。你文化程度最高,在家里说话有分量,你说服兄弟们,每家拿出一部分钱养活父母,还有什么解决不了的问题?”日前,盐池县法院大水坑法庭法官陈建宝深入辖区麻黄山乡,带着案件当事人兄弟4人回到他们的老宅子,以“拉家常”的方式成功调解一起赡养纠纷。

  “‘枫桥经验’的核心是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近年来,盐池县法院以人民法庭为依托,将矛盾纠纷化解端口前移,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防范于未发。

  2012年,盐池县法院创建“法官村官”双助理制度,后该经验在全区推广。2017年,在“法官村官”双助理制度的基础上,该院进一步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在麻黄山乡设立“麻黄山乡惠民诉讼服务站”。2018年,建立辐射全县4镇4乡1个街道的9个“惠民诉讼服务站”,基本构建起服务全县的法治惠民网络,实现了将司法服务送至百姓家门口的目标。

  在此基础上,在院机关和派出法庭设立4个人大代表联络室,邀请人大代表进驻监督并参与化解矛盾纠纷。同时,建立12个行业性矛盾纠纷调解组织,助力矛盾纠纷高效化解。

  构建“法官+社区(村)+网格+N” 多元解纷新模式

  今年1月19日一大早,辖区居民陈某将一面锦旗送到高沙窝法庭,感谢法官耐心调解解民忧。

  原来,自2019年1月起,某化工公司多次在陈某处购买五金材料,后经结算共欠货款23万元,陈某催要无果后将某化工公司诉至高沙窝法庭。案件受理后,高沙窝法庭庭长陈斌先后组织多次调解,但均未达成一致意见,鉴于此,法庭及时开庭审理,判令由被告某化工公司支付原告陈某货款23万元。为了确保当事人胜诉权益,法庭没有一判了之,而是多次督促被告履行判决,直至其全部支付原告货款23万元。

  同时,该院选取有代表性、有教育意义的案件,定期到社区(村)开展巡回庭审,开展普法宣传,不断提高群众法治意识和风险意识,从源头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推进构建覆盖全县的“法官+社区(村)+网格+N”解纷体系,通过网格员协助送达、定期培训社区(村)工作人员矛盾纠纷化解能力、委托社区(村)调解、法官实地指导等方式,实现法院工作与基层网格化社会治理精准对接和有效联动,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家门口。

  近年来,盐池县法院积极发挥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化诉源治理,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工作,先后探索建立“夕阳红调解队”“法官村官双助理”“惠民诉讼服务站”“人大代表联络室”“法官+社区(村)+网格+N”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年均化解诉外矛盾达1200余件,院内民商事法官人均减少案件数12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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