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因为这个张冠李戴的婚姻,我和相关部门不知道沟通过多少次,甚至打起了有生以来第一次行政官司,能跑的地方都跑了,可问题还是没有得到解决。”近日,小刘向盐池县人民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倾诉自己的烦恼。随着检察官的深入调查,该起“张冠李戴”17年的婚姻谜团逐渐清晰起来。

姐姐被妹妹“冒名”结婚

2007年,盐池县青年小刘与小马举办了婚礼。因当时小马未满18周岁,小马便冒用了姐姐的身份证件办理了结婚登记。几年后,小马成年了,小刘又与小马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当时婚姻登记系统未实现联网,婚姻登记人员无法发现这种冒用他人身份证件办理结婚证的情形,因此,小刘有了2本结婚证。直到小马的姐姐要结婚时,被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告知其已与小刘办理过结婚登记,不能再次登记结婚。

为了让各自的婚姻状态步入正轨,小刘与小马的姐姐多次与盐池县民政局沟通,但问题并未得到解决。2023年4月,小刘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2007年乡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部门作出的结婚登记行政行为。因已超过法律规定的5年最长起诉期限,法院无法对其诉求进行实质性审查,只得裁定驳回起诉。司法程序已穷尽,民政局也对此事无解,小刘、小马和小马的姐姐三人苦恼不已。

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2024年年初,盐池县检察院在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中发现该案线索。经初步审查,小刘的起诉确已超过起诉期限,但办案人员没有放弃,对审判卷宗进行仔细查阅,发现小刘提交的案涉结婚登记照片与小马本人照片差异较大,后经与县民政局多次沟通分析研判,进一步查清了案件原委。随后,该院决定依职权启动法律监督程序,依据“两高两部”《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相关规定向婚姻登记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对错误婚姻登记依法撤销。

2024年5月28日,婚姻登记机关依法撤销小刘的错误婚姻登记。至此,一起持续17年的冒名登记婚姻行政争议成功化解,困扰小刘一家17年的“心病”终于得到解决。

“府检联动”破解同类难题

婚姻登记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工作要求,从根源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2024年7月,盐池县检察院与县民政局会签《关于建立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协作机制的实施办法》,形成长效机制护航民生民利。

《实施办法》共11条,重点围绕“虚假婚姻案件”所引发的各类纠纷和实质性化解工作,明确“府检”职责,从线索移交、信息共享、研讨会商、案件衔接等方面构建协作机制,及时有效化解群众急难愁盼。机制建立后,盐池县民政部门又向盐池县检察院主动移交线索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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