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同志,我在地里发现一只猫头鹰,好像受伤了……”近日,盐池县花马池派出所接到热心群众高某某求助,称其在种地过程中发现一只疑似猫头鹰的鸟,请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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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赶赴现场,看见一只“小可爱”蜷缩在田间地头。民警小心翼翼地接近它,只见它瞪着眼睛警惕地张望,“萌”态十足,仿佛是在等待民警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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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初步观察,确认该鸟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民警随即对“小可爱”体表进行了仔细检查,没有发现明显外伤,精神状态良好。随后,民警将猫头鹰带回派出所悉心照顾。目前,民警已将猫头鹰移交给盐池县哈巴湖管理局进行救助保护。

民警提示:爱护野生动物,是每个人的责任。在遇到受伤的国家保护动物时,不要试图自行处理或移动动物,以免造成进一步的伤害。应及时联系专业部门或拨打110求助。私自饲养或买卖国家保护动物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者将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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