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

关心、关注青少年健康成长

是全社会的共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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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严厉打击各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违法行为

为广大青少年营造一个更加健康、

更加安全的消费环境

在《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一周年之际

公布一批相关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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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01

银川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校外培训机构虚假广告案


2021年3月,银川市市场监管局兴庆区分局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银川市兴庆区银燕七彩宝全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为了提高知名度,利用公司门头上的电子显示屏发布没有依据、不真实广告,构成了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




处理结果


银川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等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以罚款200000元


02

银川市市场监管局查处向未成

    年人无底线营销食品案


2022年3月,银川市市场监管兴庆区分局执法人员对兴庆区田俊屹零食店进行执法专项检查时,发现该店内销售有外包装看似避孕套实际上是“避孕套造型软糖”,看似卫生巾实际上是“七层呵护卫生棉花糖”,标注“贱男消失片”实际是普通奶片的各类儿童食品,该批食品的外包装含有大量色情、暴力、不良诱导等内容,严重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构成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食品的违法行为。




处理结果


银川市市场监管局兴庆区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没收色情低俗糖果658盒(袋)、没收违法所得3399.2元,并处以罚款20000元。


03

银川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未经授权擅自使用冰墩墩形象案


2022年2月,银川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银川东方夏娃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为招揽学生当事人使用手机微信发布的广告中,未经授权擅自使用的冰墩墩形象,构成为商业目的擅自使用奥林匹克标志的违法行为。




处理结果


银川市市场监管局依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十二条等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1000元。





































典型案例


04

银川市市场监管局查处面向未成年人发布虚假专利广告案


2021年12月,银川市市场监管局金凤区分局根据转办线索,对金凤区柚闪亮电子产品店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通过门头广告牌、宣传册、宣传彩页和宣传体验卡等方式发布“13项国家专利认证·15分钟提升孩子视力”的宣传用语,但现场无法出示有效的证明材料,构成发布虚假专利广告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现场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虚假专利广告。




处理结果


银川市市场监管局金凤区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九条等相关规定,处以罚款2300元。


05

石嘴山市市场监管局查处小饭桌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原料案


2022年2月25日,石嘴山市市场监管局大武口区分局执法人员对大武口区源梦小饭桌(高源)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正在使用的芝麻酱超过保质期,执法人员责令其改正并给予警告;3月3日再次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未整改,构成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




处理结果


石嘴山市市场监管局大武口区分局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经营店和食品小摊点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等规定,责令当事人限期整改,并处以罚款2000元。


06

青铜峡市市场监管局查处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案


2022年3月,青铜峡市市场监管局联合青铜峡市烟草专卖局、公安局检查时,发现青铜峡市蜗牛电子产品经销部向未成年学生售卖电子烟、烟弹,构成向未成年人销售烟的违法行为。




处理结果


青铜峡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等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3000元。






































典型案例
07

盐池县市场监管局查处允许未成年人进入酒吧案


2021年11月,盐池县市场监管局根据盐池县人民检察院移送的线索,经现场检查核实,发现盐池县网驿云烧烤店接待未成年人进入酒吧消费,构成了允许未成年人进入酒吧的违法行为。




处理结果


盐池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等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15000元。

08

固原市市场监管局原州区分局

   查办向未成年人销售啤酒案


2022年3月,固原市市场监管局原州区分局根据12345便民热线转办的投诉单,对原州区卓酷商行向未成年人销售啤酒的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经核查,当事人存在向未成年人销售啤酒的事实,构成了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的违法行为。




处理结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等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5000元。


09

中宁县市场监管局查处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案


2022年1月,中宁县市场监管局根据中宁县烟草专卖局移送线索,查明学友便利店自2021年8月份起,采取拆零的方法,以1元/支的价格向中学生销售香烟,构成了向未成年人销售香烟的违法行为。



处理结果


中宁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等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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