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吴忠市盐池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徐某某、周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在该县职业技术学校公开开庭审理,约500名师生观摩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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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公诉人指控被告人徐某某、周某某明知所转资金系犯罪所得还提供帮助,并从中获取利益。经查,彭某某等12人被骗资金8万余元,均转入了周某某等人提供的银行账户内,后被徐某某、周某某转移。随后,经调查、辩论、被告人陈述等环节,被告人徐某某、周某某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并主动退缴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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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开庭审以案释法,让在场旁听人员直观地感受到违法犯罪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及审判活动的庄严和权威,警示学生要从本案中吸取深刻教训,增强守法意识,切勿因为好奇、贪婪、无知等行为,毁掉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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