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防护意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营造安全文明的交通环境,连日来,盐池县公安局交管大队针对驾驶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进行查纠和现场教育。
查纠过程中,对骑行电动自行车没有佩戴头盔、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驾驶人,执勤民、辅警指引他们来到宣教点接受安全教育。在观看20分钟交通事故案例短片后,还要签订电动自行车安全骑行承诺书。
“交通事故太触目惊心了,我以后驾驶电动自行车一定遵守交通规则。”李先生看完交通警示片后说。
“我以后出门一定佩戴安全头盔,谢谢警察同志。”刘女士在电动自行车安全骑行承诺书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并承诺会尽快购买头盔,遵守交通规则,确保安全骑行。
截至目前,已签订电动车安全骑行承诺书200余份,观看警示教育片群众达200余人,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教育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