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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在你身边 第七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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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雄烈士的姓名

可以用于商业宣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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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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亨达公司(化名)是一家电商公司,为了提高知名度,亨达公司将旗下APP会员称为“雷锋会员”、论坛称为“雷锋社群”,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相关宣传内容,吸引了很多客户关注、转发。另外,亨达公司还悬挂“雷锋社群”标识,以“雷锋社群”名义举办商业活动,向客户收取“雷锋社群会费”,引起客户质疑。那么,能用英雄烈士的姓名进行商业宣传活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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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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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燕竹,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高级法官

英雄的事迹和精神是中华民族共同的历史记忆和精神财富,承载着人民群众的特定感情,雷锋同志的姓名作为一种重要的人格利益,应当受到保护。亨达公司将雷锋姓名用于商业广告和营利宣传,构成对雷锋同志人格利益的侵害,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检察机关可就此提起公益诉讼,要求亨达公司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英雄烈士是一个国家和民族精神的体现,是引领社会风尚的标杆,加强对英烈姓名、名誉、荣誉等的法律保护,对于促进社会尊崇英烈、扬善抑恶,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意义重大。为更好地弘扬英雄烈士精神,增强民族凝聚力,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五条对英雄烈士等的人格利益保护作出了特别规定,为社会注入了缅怀英烈、热爱英烈、敬仰英烈的法治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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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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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五条 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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