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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池县近日启动实施“金融助企”“降本减负”“普惠促销”“奖补暖冬”四大行动,用“真金白银”重燃城市“双节”烟火气,真正做到“稳主体、惠民生、扩消费”。

对今年四季度地方法人银行(宁夏银行、石嘴山银行、盐池农村商业银行、盐池汇发村镇银行)存续、新发放或到期(含延期)的普惠小微贷款(正常计息)在原贷款合同利率基础上减息1个百分点(年化),人民银行通过利率互换方式给予相关金融机构等额资金补偿。对地方法人银行发放的普惠小微贷款,按贷款余额增量的2%提供激励资金。

由县财政整合筹措资金1亿元设立政策性纾困基金。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贷款免收担保费,10万元—300万元(含300万元)贷款担保费率0.5%,对融资担保公司给予0.5%的担保费率补贴。对个体工商户10万元以下一年期以内贷款的利率超出同期同档次中国人民银行LPR利率的部分给予全额财政贴息。

鼓励县内外18—40周岁的电商创业人员入驻狮城宁好电商网批(西部)运营基地,对报名入驻基地从事直播电商的前50名主体,以借款方式为其提供3万元(3年期)无息启动资金,并视经营业绩通过以奖代补形式免还启动资金。预算资金150万元,以闽宁社会帮扶资金解决。

对全县范围内服务业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免收3个月房租,享受租金减免政策合同(协议)未到期的商户不再重复享受;鼓励非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企业(个体),对承租房产的商户适当减免租金、缓缴租金;允许各商超、商户在划定的门口区域增设销售摊位且免收一切费用。

对全县范围内持续经营、采取集中供热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在2023年1月20日前已缴纳的2022—2023季采暖费给予20%补贴。对采取天然气、电力供热的商业综合体(10000平方米以上)、超市(500平方米以上)内的商户,在活动期间产生的采暖费用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给予20%补贴。预算资金520万元由县财政筹措。

利用元旦、春节消费旺季,覆盖全县有意愿参与的所有商贸服务业、农产品经销主体,开展“全民乐享惠暖冬”促消费活动,通过“云闪付”APP分批次发放满减消费券24.25万张,预算资金300万元(其中满30元减10元消费券180万元、满60元减20元消费券80万元、满100减40元消费券40万元),由县财政筹措。

鼓励县内滩羊、黄花菜、小杂粮等农特产品销售商家免费入驻“闽禾宁”平台,依托“闽禾宁”平台分批次发放农特产品专项消费券5.1万张,预算资金150万元(其中满60元减20元消费券90万元、满100元减40元消费券60万元)由县财政筹措。

针对文化旅游、商贸发展、农特产品展销等,优化申报流程,精简申报环节,提升资金兑现效率,对符合奖励扶持条件的服务业企业和个体,优先兑现拨付奖补资金,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提振市场主体信心,预算资金1300万元由县财政筹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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